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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远温室气体核查报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02 16:33:52    点击数:    
ZXGJ-THC-2023-02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度

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

 

 

 

 

 

 

 

 

核查机构(公章):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

核查报告签发日期:2023年02月15日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名称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299号

 

联系人

王平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15966965400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是委托方? ■是   □否,如否,请填写以下内容。

委托方名称                          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电话、email)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所属行业领域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是否为独立法人

 

核算和报告依据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初始)版本/日期

/

 

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最终)版本/日期

2023年2月15日

 

排放量

按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按补充数据表填报的二氧化碳

排放总量

 

年份

2022

/

 

初始报告的排放量

13445.83

/

 

经核查后的排放量

13445.83

/

 

初始报告排放量和经核查后排放量差异的原因

无差异

/

 

核查结论

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的要求,对“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了第三方核查。经文件评审和现场核查,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如下核查结论:

1. 排放报告与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符合性: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核算边界与排放源识别完整,活动水平数据与排放因子选取准确。

2. 排放量声明;

2.1 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包括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总排放量)

年份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排放量(tCO2)

总排放量(tCO2)

 

2022

11968.59

1477.24

13445.83

 

3. 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描述:

    经核查确认,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公用车能源消耗未统计,且排放量占比小于1%,因此本次核查未核算该部分消耗引起的排放。

 

 

核查组长

刘继辉

签名

 

日期

2023.2.15

 

核查组成员

高原、张新

 

技术复核人

蔡洋

签名

 

日期

2023.2.15

 

批准

张静波

签名

 

日期

2023.2.15

 

目 录

1. 概述

1.1核查目的

1.2 核查范围

1.3 核查准则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2.2 文件评审

2.3 现场核查

2.4 报告编写及技术评审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3.6 其他核查发现

4. 核查结论

4.1核算、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4.2 排放量声明

4.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附件 支持性文件清单

 

1. 概述

1.1核查目的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的要求,为有效实施碳配额发放和实施碳交易提供可靠的数据质量保证,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受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核查方”)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进行核查。

此次核查目的包括:

- 确认受核查方提供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及其支持文件是否是完整可信,是否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核算指南》”);

- 根据《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进行评审,确认数据及计算结果是否真实、可靠、正确。

1.2 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范围为:

-受核查方法人边界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涉及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1.3 核查准则

根据《排放监测计划审核和排放报告核查参考指南》,为了确保真实公正获取受核查方的碳排放信息,此次核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遵守下列原则:

(1)客观独立

保持独立于委托方和受核查方,避免偏见及利益冲突,在整个核查活动中保持客观。

(2)诚信守信

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确保核查工作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3)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地反映核查活动中的发现和结论,如实报告核查活动中所遇到的重大障碍,以及未解决的分歧意见。

(4)专业严谨

具备核查必须的专业技能,能够根据任务的重要性和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利用其职业素养进行严谨判断。

同时,此次核查工作的相关依据包括: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7号)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43号)

-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国家碳排放帮助平台百问百答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 《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

-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 17167-2006)

-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08)

-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16)

- 《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JG596-2012)

-  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2. 核查过程和方法

2.1 核查组安排

根据核查人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以及受核查方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指定了此次核查组成员及技术复核人。

核查组组成及技术复核人见表2-1和表2-2。

表2-1核查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核查工作分工

 

1

刘继辉

核查组组长,主要负责项目分工及质量控制、撰写核查报告并参加现场访问

 

2

高原

核查组成员,主要负责文件评审并参加现场访问

 

3

张新

查组成员,主要负责文件评审并参加现场访问

 

表2-2技术复核组成员表

序号

姓名

核查工作分工

 

1

蔡洋

技术评审

 

2

张静波

质量复核

 

 

2.2 文件评审

核查组于2023年2月6日对受核查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文件评审。文件评审对象和内容包括: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企业基本信息、排放设施清单、排放源清单、监测设备清单、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的相关信息等。通过文件评审,核查组识别出如下现场评审的重点:

(1)受核查方的核算边界、排放设施和排放源识别等;

(2)受核查方法人边界排放量相关的活动水平数据和参数的获取、记录、传递和汇总的信息流管理;

(3)核算方法和排放数据计算过程;

(4)计量器具和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情况;

(5)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受核查方提供的支持性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见本报告后“支持性文件清单”。

2.3 现场核查

核查组于2023年2月7日对受核查方温室气体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相关人员的访问、现场设施的抽样勘查、资料查阅、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主要访谈对象、部门及访谈内容如下表所示。

表2-3  现场访问内容

时间

姓名

职位

访谈内容

 

2023年

2月7日

王平

综合办

1)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管理架构、生产工艺、生产运行情况,识别排放源和排放设施,确定企业层级的核算边界;

2)了解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曹瑞忠

生产部

了解企业层级涉及的活动水平数据、相关参数和生产数据的监测、记录和统计等数据流管理过程,获取相关监测记录。

 

2.4 报告编写及技术评审

现场访问后,核查组于2023年2月15日完成核查报告。根据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管理程序,本核查报告在提交给核查委托方前须经过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独立于核查组的技术复核人员进行内部的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由技术复核人员根据山东正向国际低碳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程序执行。

3. 核查发现

3.1 重点受核查方基本情况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受核查方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简介和组织架构、工艺流程图等相关信息,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访谈,确认如下信息:

(一)受核查方简介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299号院内,法定代表人曾华生,注册资本1000万,经营范围为高性能膜材料、陶瓷原料、氧化铝、化工填料、结合剂(以上范围不含危险、监控及易制毒化学品)、节能研磨制品、氧化铝粉、铸造砂、板状刚玉研发、生产、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产品主要原料利用工业氧化铝,利用自身专利技术,经天然气高温烧制而成,生产全过程无污染、低能耗。主要产品之一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用原材料,主要用于高致密低磨耗氧化铝陶瓷、航空航天、电子、医学、工业等领域,具有高耐磨度、高硬度、耐高温、高绝缘特性。

(二)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

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如图3-1所示:

 

图3-1受核查方组织机构图

其中,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工作由综合办负责。

(三)受核查方主要的产品或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有高温氧化铝等。

高温煅烧氧化铝粉体以工业氢氧化铝或工业氧化铝或者两者按照比例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矿化剂在适当的温度下煅烧成晶型稳定的α-型氧化铝产品,随着市场对α-氧化铝微粉的使用要求越来越高也推动了高温氧化铝微粉的生产工艺标准的提高。我们所采用的就是用工业氧化铝、氢氧化铝外加添加剂技术转相煅烧后,再采用先进的粉磨技术及工艺,生产出的活性高温氧化铝微粉,其特点是活性大,粒度细;特别适用于定型制品和耐火浇注料、可塑料、修补料、喷补料、涂抹料等不定形耐火材料,对改善耐火材料的高温强度、提高材料的抗侵蚀性能具有很强的作用。

α-氧化铝粉体生产工艺分为配料-洗涤-煅烧-研磨等过程。

(1)配料工序

按照生产和技术要求将符合工艺规定的工业氧化铝粉和氢氧化铝按照特定比例在混料仓中进行搅拌混合,期间最主要的是保证混料的均与,只有这样在烧结中才能更容易控制产品的质量。

(2)洗涤工序

由于钠离子对铝粉的煅烧影响很大,在煅烧之前需要对混合好的铝粉进行物理的除钠,以保证煅烧出的铝粉达到低钠的标准,步骤是将配好的铝粉利用输送设备输送到螺旋洗沙机中,由于热水相比凉水具有更好的溶解性,也为了不造成能量的浪费,利用后续冷却铝粉产生的热水对洗沙机中的混合铝粉进行冲洗用以去除溶于水的钠离子。该项目冷却物料后变热的循环水用于原料洗涤,洗涤水沉淀后的上层清水再回到循环水池,定期补充循环水的损耗,不外排。

(3)煅烧工序

将洗涤后的混合铝粉输送到储料仓中,用定量输送设备按照技术要求配比好的矿化剂随同定量的混合铝粉经充分混合后输送到回转窑内,利用煤气或者天然气继续高温煅烧,煅烧之后的铝粉进入冷却窑进行冷却,然后进入成品仓待用,窑炉产生的烟气通过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销工艺处理后达标排放。这是整个工艺中最重要的一个工序,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是一个晶相的转变,矿化剂的加入、烧成的温度、气氛、气压控制,窑炉的转速等各种因素直接影响到烧结铝粉的质量。

(4)研磨工序

生产出的高温煅烧α-氧化铝根据用途不同可直接用于部分行业的生产,对一些特殊行业也需要再进一步深加工后使用,根据要求的不同目数的铝粉利用超细研磨设备对煅烧后的铝粉进行研磨,研磨后利用浮选法对不同目数的铝粉进行分级然后进行包装,以确保达到生产的产品标准。

 

 

图3-2 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受核查方能源管理现状

使用能源的品种:2022年受核查方的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及消耗的能源品种见表3-1。

表3-1 重点耗能设备清单及能源品种

序号

名称

功率

数量(台)

能源品种

备注

 

1

球磨机

22

8

电力

 

 

2

SCR脱硝系统

15

2

 

 

3

均化设备

7.5

2

 

 

4

干法脱硫设备

22

2

 

 

5

提升

11

2

 

 

6

配料拉带

1.1

2

 

 

7

螺旋

5.5

2

 

 

8

大窑传动

75

1

 

 

9

引风机

160

1

 

 

10

助燃风机

55

1

 

 

11

冷却机

45

1

 

 

12

筛子

5.5

2

 

 

13

冷却泵

5.5

1

 

 

14

冷却塔水泵

18.5

1

 

 

15

冷却塔风扇

4

1

 

 

16

脱硫塔水泵

18.5

2

 

 

17

空压机

37

1

 

 

18

除尘风机

15

1

 

 

19

回转窑

87

2

天然气、电

 

 

能源计量统计情况:受核查方每月核对电力、天然气消耗量,并在生产日报上记录以上生产相关数据。

表3-2  计量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数量(台)

安装位置

校核频次

 

1

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

DTSF607

1

厂内

12个月

 

2

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

DTSF607

1

厂内

12个月

 

3

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

DTSF607

1

厂内

12个月

 

4

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

DTSF607

1

厂内

12个月

 

5

三相四线有功电度表

DTSF607

1

厂内

12个月

 

6

智能气体涡轮流量计

TBQZ-100B

1

厂内

12个月

 

(五)受核查方排放设施变化情况简述

核查组通过文件评审、现场实地观察和访问相关人员确认,受核查方,2022年排放设施未发生变化。

(六)产品产量等情况

表3-3 受核查方产品产量等相关信息表

年度

高温氧化铝(t)

 

2022

80512.8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受核查方的基本信息真实、正确。

3.2 核算边界的核查

3.2.1 核算边界的确定

核查组通过审阅受核查方的组织机构图、现场观察走访相关负责人,确认受核查方除位于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299号,无其它分公司或分厂,因此受核查方地理边界为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南定镇鲁山大道299号的厂区,涵盖了核算指南中界定的相关排放源。

3.2.2 排放源的种类

核查组查阅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并进行现场实地观察,确认该企业的排放源包括:

燃料燃烧排放:车间煅烧窑燃烧天然气排放,公用车能源排放量占比小于1%,故不在审查范围;

工业生产过程燃烧排放:受核查方不涉及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受核查方不涉及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该企业不涉及外购热力,仅涉及全厂消耗外购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通过查阅企业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厂区平面图,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场所边界、设施边界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要求,排放报告中的排放设施的名称、型号和物理位置与现场核查发现一致。

3.3 核算方法的核查

核查组对排放报告中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核查,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2年度的二氧化碳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E=E燃烧+E过程+E废水+E电

(1)

 

其中: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tCO2);

 

 

燃烧化石燃料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E废水

工业废水经厌氧处理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E电

净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tCO2);

 

3.3.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受核查方化石燃烧产生的排放采用如下核算方法:

 

(2)

 

式中:

 

是核算和报告年度内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t CO2);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单位为百万千焦(GJ)

 

 

是第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单位为tCO2/GJ;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核算和报告期内第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水平ADi按公式(3)计算:

 

(3)

 

式中:

 

是核算和报告期第种化石燃料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吨(GJ/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百万千焦/万立方米(GJ/万Nm3);

 

 

是核算和报告期内第种化石燃料的净消耗量,对固体或液体燃料,单位为吨(t);对气体燃料,单位为万立方米(万Nm3)。

 

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4)

 

式中:

 

是第种化石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单位为吨碳/百万千焦(tC/GJ);

 

 

是第种化石燃料的碳氧化率,单位为%。

 

 

3.3.2 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受核查方受核查方不涉及工业过程排放。

3.3.3 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

 受核查方受核查方不涉及废水厌氧处理产生的排放。

3.3.4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E电和热=AD电×EF电

(7)

 

式中:

E电和热

净购入使用电力和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吨);

 

 

企业的净购入电量(兆瓦时);

 

 

区域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吨二氧化碳/兆瓦时);

 

3.4 核算数据的核查

3.4.1 活动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活动水平数据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3.4.1.1化石燃料数据核查

活动水平数据 1:天然气消耗量

 

表 3-4 对天然气消耗量的核查

 

数据值

年份

天燃气

合计

 

2022年

5535405

5535405

 

数据项

天然气消耗量

 

单位

m3

 

 

数据来源

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

 

 

监测方法

流量计计量。

 

 

监测频次

每日计量,每月统计

 

 

记录频次

月度汇总,年度汇总

 

 

数据缺失处理

数据无缺失

 

 

交叉核对

1) 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全部核查;

2) 受核查方提供财务数据用于交叉校核。

 

 

 

 

交叉核对数据

年份

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数据源)

财务数据

核查结果

 

 

2022年

5535405

5535405

5535405

 

 

1) 排放报告中的 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量来源于 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

2) 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和财务数据中的天然气消耗量数据一致。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采用《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作为数据源是合理的,符合指南要求。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终版)中的2022年度天然气消耗量数据源选取合理,符合核算指南要求,数据准确。

 

 

 

表 3-5 经核查的 2022年度月度天然气消耗量(单位:吨)

 

月份

天然气消耗统计台账

核查结果

 

1 月

723841

723841

 

2 月

103028

103028

 

3 月

458090

458090

 

4 月

654451

654451

 

5 月

721350

721350

 

6 月

585277

585277

 

7 月

244018

244018

 

8 月

472073

472073

 

9 月

309398

309398

 

10月

643166

643166

 

11月

516893

516893

 

12月

103820

103820

 

合计

5535405

5535405

 

 

活动水平数据 2: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表 3-6 对天然气低位发热量的核查

 

数据值

389.31

 

数据项

天然气低位发热量

 

单位

GJ/万m3

 

数据来源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的缺省值

 

核查结论

2022年排放报告中的天然气低位发热量数据源选取合理,符合核算指南要求,数据准确。

 

 

3.4.1.2净购入电力活动水平数据核查

活动水平数据5:AD电,净购入使用的电力

表3-7 对净购入使用的电量的核查

数据值

年份

净购入电量

 

2022

1670.521

 

单位

MWh

 

数据来源

2022年电力统计表

 

监测方法

电能表

 

监测频次

连续监测

 

记录频次

每月汇总

 

数据缺失处理

无缺失

 

交叉核对

通过受核查方2022年运行统计表与财务报表比较,2022年电运行统计表与财务报表一致。月度数据及交叉核对数据见表3-8。

 

外核查结论

排放报告中的净购入电量数据来自于受核查方的运行统计表,经核对数据真实、准确,且符合《核算方法》要求。

 

 

表3-8 净购入电力的核查(单位:kWh)

年份

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

 

2022年 

运行统计表

财务报表 

 

1月

189.12

189.12

 

2月

37.081

37.081

 

3月

122.72

122.72

 

4月

154.22

154.22

 

5月

173.48

173.48

 

6月

150.5

150.5

 

7月

87

87

 

8月

145.6

145.6

 

9月

125.3

125.3

 

10月

168.9

168.9

 

11月

152.7

152.7

 

12月

163.9

163.9

 

合计

1670.521

1670.521

 

3.4.2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数据及来源的核查

核查组通过查阅支持性文件及访谈受核查方,对排放报告中的每一个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的单位、数据来源、监测方法、监测频次、记录频次、数据缺失处理进行了核查,并对数据进行了交叉核对,具体结果如下:

3.4.2.1化石燃料排放因子核查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 1: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表 3-9 对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的核查

 

数据值

0.0153

 

数据项

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

tC/GJ

 

数据来源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的缺省值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的2022年度天然气单位热值含碳量数据

源选取合理,符合核算指南要求,数据准确。

 

 

排放因子和计算系数 2:天然气碳氧化率

 

表 3-10 对天然气碳氧化率的核查

 

数据值

99

 

数据项

天然气碳氧化率

 

单位

%

 

数据来源

《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的缺省值

 

核查结论

核查组确认排放报告中的2022年度天然气碳氧化率数据源选取

合理,符合核算指南要求,数据准确。

 

 

3.4.2.2净购入电力排放因子核查

排放因子数据1:EF电力,电力的CO2排放因子

取《2011年和2012年中国区域电网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中2012年度华北区域电网平均CO2排放因子0.8843tCO2/MWh。

综上所述,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2022年度二氧化碳排放报告中选取的排放因子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要求。

3.4.3 法人边界排放量计算的核查

通过对受核查方提交的2022年度排放报告中的附表1:报告主体2022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报告表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对排放报告进行验算后确认受核查方的排放量的计算公式正确,排放量的累加正确,排放量的计算可再现。

碳排放量计算如下表所示。

表3-11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计算

 

 

年度

 

燃料种类

消耗量

低位发

热量

单位热值

含碳量

碳氧

化率

折算

因子

排放量

 

万Nm3

GJ/万m3

tC/GJ

%

--

tCO2

 

A

B

C

D

E

F=A*B*C*D*E/100

 

2022年

天然气

553.540

389.31

0.0153

99%

44/12

11968.59

 

合计

/

/

/

/

/

11968.59

 

表3-12 净购入电力排放量计算

年份

净购入量(MWh)

排放因子(tCO2/MWh)

碳排放量(tCO2)

 

A

B

F=A*B

 

2022

1670.521

0.8843

1477.24

 

表3-13 核查确认的总排放量

年度

2021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

11968.59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477.24

 

总排放量(tCO2)

13445.83

 

3.4.4 配额分配相关补充数据的核查

受核查方为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工业,不涉及补充数据表边界的核查。

表3-14 经核查的数据汇总表和补充数据表生产工段基本信息

参数

数据值

核查证据

 

在岗职工总数(人)

39

受核查方根据实际情况统计提供

 

工业总产值(万元)

26381

2022年产值台账

 

综合能耗(吨标煤)

7567.4

统计报表

 

 

3.5 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的核查

通过文件审核以及现场访谈,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由综合办负责,并指定了专门人员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核查组确认受核查方的能源管理工作基本良好,能源消耗台帐完整规范。

3.6 其他核查发现

    经核查确认,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公用车能源消耗未统计,且排放量占比小于1%,因此本次核查未核算该部分消耗引起的排放。

4. 核查结论

4.1核算、报告与方法学的符合性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报告符合《工业其他行业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4.2 排放量声明

4.2.1  企业法人边界的排放量声明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按照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核算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声明如下: 

表4-1  2022年度企业法人边界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年份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量(tCO2)

净购入使用的电力和热力排放量(tCO2)

总排放量(tCO2)

 

2021

11968.59

1477.24

13445.83

 

 

4.3核查过程中未覆盖的问题或者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描述

经核查确认,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核查过程中,公用车能源消耗未统计,且排放量占比小于1%,因此本次核查未核算该部分消耗引起的排放。

 

附件 支持性文件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图

3)厂区平面图

4)生产工艺流程图

5)排放源现场照片

6)计量设备照片及检定证书

7)2022年生产运行统计表

8)2022年财务统计表

 

2022年碳排放补充数据汇总表

基本信息

主营产品信息

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数据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在岗职工总数(人)

固定资产合计(万元)

工业总产值(万元)

行业

代码

产品一

产品二

产品三

综合能耗(吨标煤)

按照指南核算的企业法人边界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按照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填报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万吨)

 

名称

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

名称

单位

产量

 

山东澳远铝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39

 

26381

 

高温氧化铝

t

80512.83

/

/

/

/

/

/

7567.4

13445.83

/

 

 

 

本文标签:澳远温室气体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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